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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性礦難因與果 官煤勾結清理難度遠超預想

2005/12/8 9:06:06       



  12月4日,河南新安寺溝礦透水,42名礦工仍然下落不明



  七臺河礦難事故的救援人員在研究救援方案

  當今年7月新疆阜新83名礦工遇難和8月廣東興寧123名礦工遇難的陰影尚未從人們心頭消失,11月27日,黑龍江省七臺河東風煤礦又發(fā)生死亡和失蹤171人的特大礦難。面對這一次又一次的礦難事件,人們關注、憤怒,甚至失去痛感。我們的目光聚焦在“官煤勾結”這一悲劇之鏈上。我們要問,“官煤勾結”這樣的殘酷游戲真的無法痛斷?

  撰稿/楊艷萍(記者)

  午夜的圍墻,和巨大的“落實責任”幾個大字下幾把空空的椅子,這是今年8月7日廣東興寧市發(fā)生特大礦難后留給礦區(qū)的一幅真實鏡頭,很耐人尋味(見題圖)。

  8月7日,廣東省興寧市大興煤礦突發(fā)特大透水礦難,隨后進行的調查發(fā)現(xiàn),參與這座煤礦分紅的65名股東,有半數來自當地安監(jiān)、稅務、公安等部門,其中一名“貌似”普通的警察,在大興煤礦擁有的股份價值竟然高達3000萬元。

  在123具死難礦工遺體的映襯下,“官煤勾結”再度以一種異常刺目的方式粗暴地闖入人們的視野,逼視著社會的心理底線。兩個星期之后,8月22日,國務院向全國發(fā)出《關于堅決整頓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和非法煤礦的緊急通知》,要求所有參股煤礦的公職人員和國企負責人,在9月22日前必須撤資。

  中國的煤炭行業(yè),尤其是一些地方中小煤礦,煤炭財富與政府權力的“聯(lián)姻”由來已久,這個人所共知的秘密在某種程度上已經制度化,成為保障部分煤礦正常運轉的潤滑劑和潛規(guī)則。在亂相頻生的中小型煤礦,幾乎每一起礦難背后,都能看到公職人員的身影若隱若現(xiàn)。

  煤炭是一個高危行業(yè),官煤勾結的一個直接弊端,就是以利益為紐帶,將安全生產的監(jiān)管者和礦主牢牢捆綁在一起。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忽視安全投入和存在的隱患,對非法開采睜一眼閉一眼,一旦發(fā)生礦難,已經“置身其中”的監(jiān)管者們,往往又成為礦主們最有力的保護傘。正因為如此,清理“官煤勾結”,被視為遏制目前礦難頻發(fā)的一個關鍵。

  11月1日,中央紀委、監(jiān)察部、國資委、安監(jiān)總局聯(lián)合召開新聞發(fā)布會宣布,截至10月20日,全國共報告登記在煤礦投資入股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國有企業(yè)負責人4578人,登記入股金額6.53億元,已經撤資4.73億元。

  目前國內煤礦總數超過2.6萬,如果按照每個煤礦有一個公職人員參股來計算,那么被參股的煤礦比例只有不到1/7。從已經查處的湖南資江、江西新余、黑龍江七臺河、廣東大興等煤礦呈“窩案”狀的官員入股情況來看,這一結果顯然不能令人信服。

  原定“9·22”大限之時,國家安監(jiān)總局局長李毅中收到的清理報告中,只有9個省497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國有企業(yè)負責人從煤礦撤資。其中內蒙等省區(qū),甚至傳出地方官員寧肯丟官也拒不撤資。不得以,幾乎所有的省份都相繼延遲了截止日期。

  嚴肅的國家政令,在執(zhí)行的過程中變成了可隨意伸縮的橡皮筋,有專家指出,政令權威和地方保護一直以來存在著矛盾和沖突,只是在此次撤資令的執(zhí)行中,從隱秘走向了公開,從間接沖突走向了正面交手,從局部走向了整體。

  公職人員參股煤礦,是典型的尋租行為,為黨紀國法所不容,社會公眾對官商勾結和權貴資本更是深惡痛絕。但是制度的變遷具有路徑依賴的特性,在一條路上走得越遠,退出的成本也就越高。清理“官煤勾結”的復雜性和艱巨性,遠遠超過人們最初的預想,然而無論代價有多大,“官煤勾結”已成為中國經濟肌體上一個必須剔除的頑疾。

  從現(xiàn)實來看,清理“官煤勾結”一方面是對煤炭行業(yè)暴露出來的混亂狀態(tài)進行治理,另一方面,接二連三的大小礦難已使社會公眾對一些部門領導干部的執(zhí)政能力產生懷疑,強令官員從煤礦撤資,也是對公眾不滿情緒的疏導。

  更為重要的是,官煤勾結,使部分地區(qū)超限開采和非法開采大行其道,這不僅構成諸多安全隱患,同時也造成了大量資源浪費,危及國家能源安全。

  從2002年開始,隨著中國經濟的快速攀升,能源消耗的增長速度連續(xù)4年超過GDP的增長,其中煤炭在我國能源結構中的比例高達70%。盡管在國家新的能源戰(zhàn)略中,多元化的能源戰(zhàn)略安排已被提上議事日程,“煤為基礎”在短時間里仍是中國經濟必須面對的現(xiàn)實。

  我國能源問題專家、國家發(fā)改委能源研究所所長周大地認為,煤炭的生產能力不是一個可任意增長的數量。當煤炭年產量達到20億噸的時候,就是一個極限。超過這一界限,煤炭的開采難度加大,成本將進一步提高,未來中國經濟的可持續(xù)增長就是一句空話。

  2004年6月中國政府通過的中國未來20年的能源戰(zhàn)略規(guī)劃中,一改過去以供應為主的思路,第一次把“節(jié)約”能源放在了首位,這是一條根本性的方針,體現(xiàn)了節(jié)能優(yōu)先的原則,今后5年,加強資源管理將是改革的一個重點。

  國家安監(jiān)總局局長李毅中最近明確表示,年底之前必須完成8000多個煤礦的整頓關閉任務。在業(yè)內人士看來,這是國家所推行的能源戰(zhàn)略在煤炭行業(yè)邁出的關鍵一步。斬斷地方官員與煤炭企業(yè)的利益關系,則是遏制煤炭資源無序、過度開采,保證國家能源戰(zhàn)略得以順利落實的重要抓手。

  在市場需求與煤炭價格齊飛共漲的今天,無論是國有還是私人煤礦,超設計開采幾乎無處不在。用錢老板的話說,就是“要在有限的時間里賺取最大的利潤”。

  撰稿/楊艷萍(記者)

  今年十一長假,劉麗華帶著在北京讀書的女兒回山西呂梁老家,街上遇到過去單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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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事。同事問這兩年不看見你,上哪去了?劉麗華說,孩子轉到北京讀初中,她跟著進京陪讀了。聽說劉麗華在北京的房子有兩百多平米,同事羨慕得直咂嘴。

  “還是有錢好啊,你現(xiàn)在可就是北京人了。你男人呢,不開煤礦了?”劉麗華回答,男人當然還在礦上,不開煤礦,她和孩子在北京吃什么。同事開玩笑地說:“你在北京跟孩子過,那你男人現(xiàn)在跟誰過著呢?”

  雖然是句玩笑話,劉麗華聽來心里卻“咯噔”一下。其實從到北京那天起,這樣的念頭就如影隨形地跟著她,攪得她心緒不寧。每次回家劉麗華都不愿再回北京,搶白丈夫的理由是,兩人分著過,她在北京不像個家,他在山西也不像個家,這哪里還是過日子。其實她內心里更深的憂慮,是把剛過不惑之年的丈夫一個人留在山西,著實讓她放心不下。

  買房子就是攢家當

  在山西、陜西、內蒙等地,近年冒出了大批一夜暴富的煤老板。送孩子到國外或者國內大城市接受最好的教育,是他們有錢后的首選動作。

  太原一位從事煤炭行業(yè)的童先生對記者說,山西煤老板們在北京買房,有地理上的便利。

  另一個原因,開煤礦到一定規(guī)模,老板都要在北京設立辦事處。山西大宗貨物出省主要靠鐵路運輸,尤以煤炭運輸為甚,煤炭運輸緊張時,煤老板們每月1/3的時間要耗在跑車皮上。北京辦公樓租金昂貴,無論從投資還是實際的需要,買房辦公和自住,對煤老板們更為合算。

  買房子置地,原本就是中國人傳統(tǒng)的投資方式,近兩年北京、上海等地房價飛漲,股市持續(xù)低迷,民間投資渠道極其有限,買房就成了既省心又實惠的投資方式。“所以報紙上大驚小怪地說,某個小區(qū)住了十多戶山西人,那一點不稀奇。”

  記者還接觸到一個來自山西的陳老板。從名片上看他經營的是一家貿易公司,其實這個年紀不到40歲的山西人,是位擁有6口煤井和一個焦化廠的私人礦主。他從2001年和一個朋友一起湊足了21萬起家,短短4年多的時間資產已經神話般超過10個億。陳老板說話慢條斯理,帶著并不明顯的山西口音。他面色蒼白,略顯倦意,身穿一件普通的褐色外套,如果不是見面時他開著的那輛車牌號碼極其顯眼的保時捷越野車,你很難將他和一個身家十多億的大富豪聯(lián)系在一起。

  陳老板買煤礦也賣煤礦。2001年,一位礦主以280萬的價格買下了一座與他相鄰的煤礦,由于后來對近旁陳老板煤礦的安全和生產構成影響,2003年,陳老板以3200萬的價格從他手中買過來。“2000萬當時付清,剩下1200萬,讓他多挖一年煤。”

  兩年時間賺2920萬,還不包括兩年里他挖煤的盈利,只是礦井的價格。這讓久經沙場的陳老板也生出些許感嘆。這個錢賺得太容易。

  煤價持續(xù)上漲,陳老板獲利甚豐,也讓他心里有些不安。這樣的行情還能持續(xù)多久?煤炭是一個受宏觀調控影響頗深的行當,如果一段時間后,價格也像現(xiàn)在焦炭一樣出現(xiàn)大幅下滑,現(xiàn)有的產業(yè)該如何維持它正常運轉。盡管資產龐大,其中也有相當比例的銀行融資。這些都是陳老板不得不考慮的問題。

  陳老板曾向記者講述了一個近期在山西傳為笑談的段子。香港半山的高檔住宅區(qū),有兩幢豪宅待價而沽。賣方最初的心理底價是6000萬一幢,同時對購房者的身份和社會地位有一定的要求。一位山西的煤老板來看房,張嘴就開出一幢1.5億的價格。賣方驚聞報價,什么身份、地位,全拋在一邊,當即與他拍板成交。

  陳老板面露鄙夷,“都是些暴發(fā)戶,有了錢就胡整。”

  這個段子的真實性無從考證,但是近來在陜西榆林人們談論最多的一件事,讓記者領略到煤老板們的出手豪闊。榆林城中有一個不錯的地塊,原先是座占地數畝的大浴場,經營不善要被拆除。榆林從事房地產的幾家大企業(yè)都想吃進,結果地塊被一個煤老板以一個誰也沒想到的價格一舉拿下。

  “我們做房地產的人看來,這塊地頂多值個2000萬,可是他開口就是3400萬。沒別的,這兩年煤老板掙錢太容易。”一位地產商對記者說,在當地還有個普遍的看法,錢存在銀行就成了死錢,只會貶值不會升值,買房子置地才是真正在“攢家當”。

  山西、陜西都是中國的煤炭大省,儲量巨大而且分布廣泛。在山西一些偏遠地區(qū),有的小煤井就開在農民家的自留地或者院子里,在陜西府谷一帶,由于地質條件優(yōu)越,部分煤層就暴露在山體表面。當地農民采煤根本無需辦理任何手續(xù),用四輪車裝上一臺發(fā)電機,拉到礦區(qū)直接用割煤機沿山體平著往里挖就是。

  “這些偷著挖的人可把錢掙美了。他們挖煤是數天的,挖一天賣一天。有時候一天能挖上百噸,而且都是價格在250元/噸-260元/噸的大塊煤,就算偷一次,他就把多少錢給掙下了。”

  在陜西榆林市的一口煤井前,礦主錢老板告訴記者,目前當地的坑口價平均每噸在200元左右。容量2噸的煤斗,每兩分鐘從地下100米的深處提一斗煤上來,就等于是“提”上來400元錢。這哪里是口黑黢黢的煤井,分明是一部金燦燦的自動提款機。錢老板對記者說,現(xiàn)在他的礦井日產量是1000多噸,一天的產值就有20萬。正常情況一年產量能達到30萬噸,產值超過6000萬。

  上世紀90年代中期錢老板接手這家煤礦時,年產量只有6萬噸,經過多年建設投入和技術改造,目前年產煤量是17萬噸。在市場需求與煤炭價格齊飛共漲的今天,無論是國有還是私人煤礦,超設計開采幾乎無處不在。用錢老板的話說,就是“在有限的時間里賺取最大的利潤”。

  燉羊肉過“嚴冬”

  錢老板的家里,有三菱越野、寶馬等4部車。說到煤老板買悍馬,錢老板有些氣不打一處來:“煤老板開個好車怎么啦?開好車的人多了,我們的車就是偷來的?搶來的?這兩年煤炭價格好,開好車很正常嘛。早年我們受苦的時候,誰管過誰問過?現(xiàn)在人都勢利得很。真是老話說的:窮在鬧市無人問,富在深山有遠親。”

  現(xiàn)在省內外拉煤的卡車在礦井旁排長隊,錢老板守著礦井坐等收錢,而在1997年前后煤炭行業(yè)不景氣的時期,這樣的場景他想都不敢想。

  “那時候,煤面最便宜賣到13塊錢一噸,甚至還賣過9塊錢一噸。我派人專門守在路邊,見到拉煤的空車就好說歹說把人家請進來。礦上天天燉著羊肉,司機來了羊肉給盛上,煙給遞上。如果是給電廠拉煤,10塊錢一噸,要另外給司機1塊錢。場地上的煤堆得山似的,太陽底下曬久了,會自己燒起來。”

  最艱苦的時期,錢老板月收入只有1000多元,家里靠老婆喂豬養(yǎng)羊作貼補。井上井下都要他盯著。每天早晨7點鐘他騎著摩托車出門,總是很晚才回家。“媳婦說這么多年我很少在晚上9點之前回家,我早得了嗎?賣煤、討賬、搞關系,都靠我一個人。別人吃,我得陪上,要唱,也得陪上,要賭,還得陪上。一頓飯千把塊錢,掏錢的時候我心里總琢磨:這又得挖多少煤!”

  同一區(qū)域的煤老板中,能挺到今天的已為數不多,錢老板算是其中的一個。在煤炭行業(yè)低谷期,他始終有個倔強的想法:一噸從地下百米深處挖出的煤,憑什么賣不過地面上的一方石頭?石頭可以輕易找到其他替代品,而與煤有著同樣功效的石油和天然氣,成本又太高,從這些方面看,煤價不可能永遠這么便宜。

  熬過“嚴冬”的錢老板,現(xiàn)在已開始品嘗收獲的滋味,對眼前一夜暴富的生活,他卻心下忐忑,不知道這樣日進斗金的日子還能持續(xù)多久。他說,“每次聽到有人叫我李總,心里總有些感慨。咋也沒想到,我竟然還有今天。”

  “我們就是孫子那一層的”

  記者在錢老板的礦區(qū)采訪期間,礦長向他報告,剛接到市里通知,下個月起每噸煤市里加收15元,好像叫“價格調節(jié)費”。錢老板有些莫名其妙,他問這個通知是會上說的,還是有正式的文件。礦長回答是電話里說的,什么時候下文件還不知道。

  這樣的事情,錢老板顯然已經司空見怪。他面無表情地坐回沙發(fā),對礦長嘟囔了一句,“這么大的事情至少應該有省級人民政府的文件嘛。”他掉轉頭對記者笑笑說:“什么時候都一樣,煤越貴,來打招呼來收費的越多。我們就是孫子那一層的。”

  名目繁多的稅收和收費,讓錢老板自己一時也說不清噸煤的精確成本。他讓會計拿出一疊賬單給記者翻看。與山西相同,當地稅收也是基于年設計生產能力計算的(對于煤礦的超產部分,基本上還是“管理死角”)。在一個煤礦企業(yè)所有正常開支中,稅收算是大項。礦主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增值稅、地稅等。其中個人所得稅為利潤的33%,增值稅是銷售額的13%。

  山西的地稅為銷售稅額的11.5%,榆林的地稅是在銷售稅額的基礎上,再提5%的城市建設稅,和3%的教育附加費。

  另外當地還要收取6項“煤管費”,其中包括1元/噸的計量費;2.63元/噸的維簡費(維簡費是煤炭企業(yè)維持簡單再生產的費用,地方政府規(guī)定企業(yè)如果投入資金進行技術改造,維簡費可以返還。錢老板說,實際上收去的錢沒有再回來的可能);0.3元/噸的環(huán)保費;0.5元/噸的水資源保護補償費;1元/噸的防止水土流失費;1元/噸的集資修路費。

  這部分費用由當地煤礦局一次性收取。在錢老板看來,這些都是政府收取的正常稅費,企業(yè)交納是應該的。讓他頗為抱怨的是礦井旁那條5公里左右的公路。政府收了修路集資款,但是長期以來,門前運煤車壓得稀爛的那條土路卻一直無人過問。三菱越野開過,人在車里感覺像乘過山車,忽上忽下,左搖右擺。路面翻起的塵土半尺厚,一輛拉煤的卡車錯身而過,揚起的塵土遮天蔽日,視線不足5米。盡管車窗緊閉,車里人還是被塵土嗆得透不過氣。

  大致估算下來。錢老板的噸煤成本在60-70元之間,這還不包括采礦權、招待費、購買政府推銷的各種產品、攤派的各種集資和捐贈。“全部加起來,成本大概超過100元。”

  地處村鎮(zhèn)的一些小煤礦,還有一項重要的工作,是“搞好群眾關系”。“和村民關系搞不好,我的生意也做不成。”山西一位礦主對記者說,現(xiàn)在的百姓“很難纏”,一個處理不好,他們的拖拉機就擋在了路當中,讓你拉煤的車輛無法進出。

  在不少地區(qū),礦主每年要向村民無償提供生活用煤供村民燒飯、取暖,每戶人家每年控制在2噸以內。逢年過節(jié)還要給村民送米送面,或者按照人口發(fā)放現(xiàn)金,根據村子的大小,每人發(fā)放500元到1000元不等。如果礦主有能力把村干部搞掂,這筆費用可相應減少。

  相對于礦主的整體收益,這筆不算大的支出增加了企業(yè)生產的不確定性和其他交易成本;對于世代生活在礦區(qū)的村民,以未來生存環(huán)境為代價換取的補償,實在只是杯水車薪,甚至也不會給自己生活帶來現(xiàn)實的改觀。這種損己不利人的交易方式,在相關制度不健全的市場條件下,卻成了維持煤礦正常運行的“常規(guī)武器”。

  開10年煤礦弄出一身病,錢老板打算再干兩年,舉家遷到珠海去生活。“去年我已經把法人代表讓給別人做,今年董事長我也不想干了。又是污染又是塌陷,還有應付不完的各種關系。將來這里只能當作是個掙錢的基地,生活居住已經不合適了。”

  超過百種的稅費

  賦稅過重是煤炭生產和銷售企業(yè)長期以來存在的問題。山西省物價局和山西省煤炭工業(yè)局曾對省內近500家煤炭產銷企業(yè)進行調查,結果發(fā)現(xiàn),經批準、合法的收費共計92項。其中,屬于行政事業(yè)性收費的就達40項,屬于經營性收費6項,鐵路運輸雜費等46項。如果加上亂收費、亂攤派、亂集資,實際收費項目在100項以上。

  征收稅費的過程呈現(xiàn)出這樣一種特征:國有煤礦的各類負擔少于鄉(xiāng)鎮(zhèn)煤礦和集體煤礦,鄉(xiāng)鎮(zhèn)和集體煤礦少于個體煤礦的局面。在2002年之前煤炭行業(yè)處于低谷時期,有關部門亂收費問題有所收斂。隨著煤炭行情的回暖,這種跡象又有所抬頭。

  在調查的40項行政事業(yè)收費項目中,涉及收費的行政、事業(yè)單位有29個。一些已經廢止,或者與煤炭產銷企業(yè)全無瓜葛的項目仍在繼續(xù)執(zhí)行。例如某縣綜合治理辦公室收取的“群防群治管理費”,某縣林業(yè)局收取的森林檢疫費和森林建設保護費。

  除此以外,各種形式的攤派也是煤炭企業(yè)的沉重負擔。攤派的內容五花八門。如調查的某煤礦,全年共計攤派30次。攤派的項目包括開業(yè)集資、修路集資款、贊助、六一捐款、會費、活動宣傳費等。

  熟悉煤炭行業(yè)的人士對記者說,這一輪煤價上漲,獲益最大的其實并不是煤礦礦主。如果一噸煤的收益是100元,其中政府部門的稅費占到20元,錯綜復雜的中間環(huán)節(jié)拿去了60元,真正到礦主口袋里的恐怕只剩20元。

  花樣百出的賦稅讓煤炭企業(yè)不堪重負,職能部門的亂收費讓煤老板們不勝其煩,偷稅漏稅也由此在行業(yè)內大行其道,煤炭網站內叫賣發(fā)票的帖子時有所見。草蛇灰線,伏跡千里,這一問題的普遍性和嚴重性,為煤炭行業(yè)的“官煤勾結”埋下了深深的伏筆。

  經濟發(fā)展與政績緊密相關是官煤勾結的原因之一

  “官煤”困局

  按照官場的邏輯,經濟發(fā)展與政績緊密相關。經濟效益越大,官員政績越顯著,升遷的機會就越多。在地方官吏看來,官員入股煤礦,是把地方利益、礦主利益以及官員自身利益捆綁在一起的最優(yōu)選擇。

  撰稿/楊艷萍(記者)

  10月末,清理“官煤勾結”的第一階段工作進入尾聲,陜西省共有89名“涉煤”官員先后撤資,總金額達1144萬。在近兩個月的清查過程中,陜西煤炭主產區(qū)榆林市神木縣科協(xié)主席康寨村、煤炭工業(yè)局副局長王國平以及科技局副局長尚文斌等3人,因拒不撤資被就地免職。

  蝦兵蟹將浮出水面

  任職于榆林市政府部門的黃女士,聽到這個消息大為驚訝,“這些人一定是從前把人得罪下,現(xiàn)在被人家舉報了。”看到整個陜西省撤資的處級干部不過區(qū)區(qū)9人,科級干部40人,一般干部24人,黃女士把手里的報紙擱在一邊,搭拉著眼皮說:“清出來一幫蝦兵蟹將。”

  從9月初接到國務院清退“官股”的政令后,榆林市政府所有部門的領導干部,每人必須交一份保證書,保證自己與地方煤礦沒有經濟利益上的關系,今后也不會參與煤礦投資。黃女士對記者說:“真投了,誰還能讓他知道嗎。”

  從目前各地清退情況看,來自政府部門的“涉煤”人員,科級和科級以下的干部成為本輪撤資的主體,再往上基本沒有突破縣處級。用湖南一位礦主的話來說,“查出來的大多只是相關職能部門的小蘿卜頭。”在他看來這些拿錢來占股份的人,真出了事根本沒有大用處。“只是小鬼難纏,給他一點好處,也攥住他的把柄,不要動不動就來找麻煩。”

  榆林一位礦主對記者說,這兩年煤炭行情好,省里甚至北京都有人來這里“搶資源”。本地小礦主大多數只能拿到大礦放棄的邊角料,這些有來頭的人,卻能通過政府關系從國有煤礦優(yōu)質資源中完整地“切”去一塊。“這樣的資金他們查得清、退得了嗎?”

  在總結前兩個月清理工作的階段性成果時,國家安監(jiān)局官員不無疑惑地發(fā)現(xiàn)這樣一種奇怪的現(xiàn)象:陜西省的延安市,在省內并不是煤炭主產區(qū),然而登記撤資入股的官員卻比較踴躍;渭南市屬于產煤大市,卻幾乎無人報名。山西的朔州也存在和渭南類似的情況。

  從各省把清退截止期相繼延后,到地方官員公然宣稱“寧可丟官也不撤股”,對于查處過程的艱難和來自地方上無形而又巨大的抵觸,國家安監(jiān)總局局長李毅中一定感受深刻。在11月1日國務院新聞辦舉辦的新聞發(fā)布會上,李毅中這樣對媒體說:“這次清理糾正工作是初步的,撤出的投資可能只是一部分。從目前的舉報線索來看,還有更隱蔽的、埋藏更深的。”

  “紅頂商人模式”

  “領導干部參股?哪有報紙上說得那么玄乎。”在太原,一位從事煤炭行業(yè)的童先生對記者說,“干那種事的一般都是小干部。煤炭屬于高危行業(yè),出了事情就會‘株連九族’,真正有實權的人,誰會去冒那個險。官級高的大領導,對煤炭行業(yè)的風險性和危險性了解更多,他們更不會去做這種事。不過貪污受賄還是有的,這可能比參股煤礦更惡劣,危害性也更大。”

  這位童先生對記者說,對于有實權的領導干部,參股煤礦小打小鬧他看不上,做得太大又會影響仕途,“他們真有什么需求,比如要出國,跟上煤老板一起去就是了;要跑官,煤老板給出錢就行了。人掙錢不就是圖個舒心嗎。自己干煤礦,壓力太大。”

  早年畢業(yè)于中國地質大學、在煤炭行業(yè)浸淫數十年的童先生,對煤礦和礦主目前面臨的困境深有感觸。近年國內經濟的高速增長,帶動能源需求增大,煤炭價格也隨之扶搖直上,大小煤礦無不超限開采,致使礦難時有發(fā)生。礦難頻發(fā)又導致煤礦經常性大面積停產,加上近期國家對小煤礦大規(guī)模關停整頓,更加劇了煤炭供應的緊張。

  煤價不斷走高,驅使礦主用金錢去腐蝕政府對煤礦的“封堵”,令官煤勾結在這兩年越發(fā)緊密和猖獗。一個礦主一年中的主要工作,只有很少部分用在抓生產抓安全,更大的精力都耗費在協(xié)調與各方面的關系上。

  “有些礦主這么做,那也是被逼無奈。一個小小的縣級單位,可以管到它的政府部門就有20多個,誰都可以到它那里指手畫腳。煤炭是個事故多發(fā)的行業(yè),政策調整一次,行業(yè)整頓一次,相關部門各種名目的費用就來征收一遍,而且合理合法。這個時候誰也得罪不起,哪個部門都有可能要了你的‘命’。當地派出所如果問你要20萬的贊助費,你敢不給嗎?”

  開煤礦首先要協(xié)調好與地方政府的關系,對于這一點,目前從事煤炭貿易的邱先生有最直接的體會。邱先生過去是江蘇一家國有大型煤礦的中層干部,曾經參與多起集團對山西煤礦的合作與收購過程。在接受本刊記者采訪時,他坦率地說集團與山西的合作少有成功,原因在于,山西人不肯“賣祖宗”,無論如何都要他們自己來控股。

  “一位跟我們談過合作的趙老板,過去是山西省政府一名官員。2002年之前煤炭行業(yè)不景氣,他下海之后通過政府的關系,利用為地方招商引資拿到不少資源。我們想收購的,是他在山西古交市一塊13平方公里大小的煤礦。我們的條件是,集團支付建設煤礦所需的4億資金,以及分6年付清的1.7億元礦產資源補償費,由此占有這座煤礦80%的股份,他占20%的干股,每年還會給他一筆固定的費用,除此之外煤礦與他沒關系。這個條件被他一口回絕。”

  邱先生最初的看法是,這人就是個山西“土財主”,霸住自己的二畝三分地,寧可爛掉也不肯被別人買去。在山西地面上跑久了,他才覺出趙老板的做法自有他的道理。趙老板明確告訴他們,如果這個煤礦與他沒關系,將來對雙方都不利。盡管對方是全國赫赫有名的煤炭集團公司,但是在古交市在山西省,趙老板深厚的人脈關系仍舊必不可少。

  “在以紅頂商人為主導模式的煤炭行業(yè),經營一家煤礦確實需要趙老板這樣的人,需要他與地方各部門高度的協(xié)調能力。但是對我們這樣一個外地企業(yè)來說,這里面有機會,也存在巨大風險。我們不知道他所謂的‘協(xié)調’究竟會到一個什么程度,對合作的成敗究竟會產生多大的影響,這個風險我們沒法評估。”

  官場的邏輯

  按照官場的邏輯,經濟發(fā)展與政績緊密相關。經濟效益越大,官員的政績就越顯著,得到升遷的機會就更多。在他們看來,官員入股煤礦,是把地方利益、礦主利益以及官員自身利益捆綁在一起的最優(yōu)選擇。

  計劃經濟時期山西人都聽說過這樣一句話:過了娘子關(河北與山西交接處)來到山西地界,就像進了黨校,人人都能跟你談談馬列主義。山西著名學者申長平也曾經感嘆:“山西是一個封建意識濃厚的地方,很多人都把做官當成第一追求,其個人的價值取向就是當官。”現(xiàn)在煤炭是創(chuàng)利最快的行業(yè),不少官員就把煤礦當成了政績的突破口,多挖煤成了在仕途上快速提升的一條捷徑。

  當地一位干部對記者說,領導任職時間短,也是地方官員無視煤礦開采規(guī)律,熱衷追求短期效益的一個因素。他對記者說,山西官場干部任職都不長,一般地市是5年,縣里是3年,甚至一兩年就一變。

  根據當地媒體披露,2002年山西財政供養(yǎng)人員由1990年的91萬人,增加到133萬,增長幅度達到46%;財政供養(yǎng)人員由20世紀90年代初的32人供養(yǎng)1人,變?yōu)槟壳暗?4人供養(yǎng)1人。

  僧多粥少、財政拮據,使政府部門行政職能商業(yè)化的痼疾再度泛濫。在許多地方,特別是基層行政單位,機構不大,但人員眾多,財政核撥的行政經費遠遠不足,如果不靠亂收費,根本難以維持。有些地方,干脆對一些行政部門如煤管局、工商局不撥經費,由這些部門自行收費維持,甚至還下達收費上交任務,作為當地財政預算收入。

  山西學者段治平和田啟生,對當地煤炭經濟保持著長期的觀察和思考。在他們看來,計劃經濟時期政府對經濟巨大的影響和控制力,在改革開放20多年后的今天,余威猶存。從前這種干預和控制不是依靠法律體系來實現(xiàn),主要依靠行政權力和行政機構來進行。

  改革開放后,盡管權力經濟的色彩有所淡化,企業(yè)擁有了更多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但行政體制并沒有發(fā)生大的改變,行政機構的權力也沒有受到明顯的消弱,它隨時可以從不同角度,用不同方式來影響和干預企業(yè),權力型經濟是導致亂收費的基本原因。以權收費、以權斂財,又成了官商勾結的催化劑。在這樣的現(xiàn)實背景下,地方官員從煤礦撤資表現(xiàn)出一種被動、消極的姿態(tài),也就不難理解了。

  礦主的邏輯

  “在最短的時間內攫取最大的利潤”,這樣的理念符合地方官員的利益,更符合煤礦礦主的利益。在這個問題上,雙方達到了高度的默契。官員追求短期效益,是為了在最短時間內積累更多升遷的政績資本,至于礦主,則在于長期以來小煤礦產權始終含混不清,礦主不僅要承擔安全風險,還要承擔政策頻繁調整給經營和收益帶來的不確定。

  上世紀80年代以前,國有煤礦從國家手中獲取的資源,多是以行政無償劃撥,或者低價購買的方式獲得。在煤炭行業(yè)的低谷期,部分國有煤炭企業(yè)難以為繼,一些私人資本趁機以極其低廉的價格進入到需要高投入的煤炭行業(yè)。在1996年之前,眾多小煤礦逐漸全被承包了出去,年限從三五年,到“把礦里的煤全挖盡”。

  早在198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就已確立了資源的有償使用原則,1996年修改后的新法再次明確了礦產資源屬國家所有,實行有償開采的原則。實際的情況是,在隨后的5年中,全國包括煤礦在內的礦業(yè)權流轉總共只發(fā)生了270多項,更多的礦權轉讓是以非市場價格來進行,暗箱操作甚為普遍。

  “在1997年之前,你投資的煤礦只要與國有大礦沒有沖突,井與井之間不重疊,地方煤炭局就可以審批。因此在前些年老礦的轉手非常頻繁,一個小煤礦可以被層層轉包近20次。隨意變更采礦權是違法的,一般的做法是四張許可證(采礦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礦長資格證)的法人不變,只需私下進行股東變更,然后在到地方煤礦管理局打通關節(jié)就行了。”

  陜西一位礦主對記者說,按照現(xiàn)在正常程序,你要投資一個煤礦,首先要向地方主管部門提出預申請,經省國土資源廳同意,才可以在區(qū)、縣、市逐層立項,再經省發(fā)改委審批后,上報國家國土資源部報批,結果還有可能是不被批準。現(xiàn)在開煤礦是越來越難了,除非你能拿到國家產業(yè)政策支持的大項目,比如符合循環(huán)經濟的煤轉油,煤轉氣,被批的可能性就會增大?墒沁@樣的項目需要大資金、大投入,小礦主沒法玩得起。

  以非正常手段獲取煤礦的采礦權,礦主首先要做的就是以最快速度收回投資,在此前提下,礦區(qū)建設和安全投入基本成為空談,造成資源嚴重浪費的掠奪式開采,在同等規(guī)模的小煤礦中隨處可見。國家去年關閉年產6萬噸以下的小煤礦,今年關閉9萬噸以下的小煤礦,礦主不知道被關閉的命運明年是否會落到自己的頭上。政策的不確定,加上煤礦隨時會死人,驅使礦主必須在現(xiàn)行制度下尋找到自己的生存空間,與地方官吏的利益聯(lián)盟,就成了他們一個本能的選擇。

  2004年年中,山西省在臨汾、呂梁等地推行“資源有償取得價款”的試點改革,今后礦主只要根據資源儲量上交一筆資源補償費,就可以獲得原本國家無償劃撥給鄉(xiāng)鎮(zhèn)、縣市或是省里的采礦權。這意味著從此以后煤礦不僅有了相對合理、透明的市場定價,而且礦主可以長期合法地進行開采,可以把煤礦拿到銀行抵押貸款,還可以光明正大地進行市場轉讓。

  據臨汾市煤炭工業(yè)局的統(tǒng)計數字顯示,煤礦產權明晰后,臨汾市煤炭資源回收率已由一年前的30%上升到70%,煤炭百萬噸死亡率從5.6下降到了1.7。不僅如此,試點之后,臨汾市煤礦明確了責任主體,實現(xiàn)了采礦權和經營權的高度統(tǒng)一,礦主普遍加大了安全設備、先進設備的投入,擴大了規(guī)模效益。2005年起,礦權改革從臨汾試點,開始迅速向全國推廣。

  婁底“官煤案”揭底

  2005年9月22日,就在國務院發(fā)出的官煤撤股“最后通牒”大限到來之際,湖南婁底公布一起涉及32名黨政干部的官煤勾結大案,成為國家治理官煤勾結統(tǒng)一行動中的第一案。

  撰稿/李澤旭(記者)

  曾紅輝,湖南省婁底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四大隊大隊長,個頭不高,他的普通話略帶地方口音。

  當支隊長于學輝將記者領到他面前,請他介紹辦案經過的時候,他臉上的表情由意外變成了靦腆。

  他用婁底方音告訴記者,他所參與辦理的這起官煤勾結大案是婁底經偵支隊遇到的第一起與煤礦有關的案件,通過媒體他才知道這是今年國家治理官煤勾結統(tǒng)一行動中的第一案。

  凌晨抓捕

  2004年底,一封舉報信引起了婁底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信中反映新化縣溫塘鎮(zhèn)支華、雄興兩礦銷毀盈利賬目,大股東吃小股東,并反映礦老板康建國竟身兼鎮(zhèn)安監(jiān)員,被評為省勞模。數位市領導批示:作為典型案子來查。

  市經偵支隊悄悄成立了以副支隊長李雄為組長的專案組。初查歷經了半年,專案組展開了大量細致隱秘的調查,案情逐漸清晰。

  “調查這么長的時間,可見案件的偵破難度。”曾紅輝告訴記者,“我們進行所有的相關調查都不能驚動當地的地礦、煤炭、安監(jiān)、稅務等各個部門,康建國對這些地方都很熟。”

  為了拿到第一手資料,偵查員租了一臺車,連續(xù)三四天守候在支華、雄興兩個煤礦附近,一輛一輛地查運煤車進出的數量,計算煤礦的產銷量。并找人專門了解煤礦方面的指示,化裝成各種各樣的人打探與這兩座煤礦相關的所有資料。

  目標鎖定在康建國等7個人身上,大網預計在2005年5月19日凌晨收緊。

  就在設在冷江的指揮部進行最后部署的時候,負責跟蹤康建國的侄子、支華煤礦出納康志輝的主辦偵查員楊鴻輝晚上10點傳來消息:康志輝一個人開車到了冷江,正在冷江大街上到處轉。

  “難道計劃泄露,他們有所察覺。”指揮部內的空氣一下子凝固了。

  幾分鐘后,楊鴻輝的手機里傳來指令:“別慌,跟住了,不要暴露目標。”指揮部立刻抽調幾臺車,在冷江各主要街道布控。

  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康志輝轉悠了一陣之后,突然將車橫在一輛實施跟蹤任務的“本田”車前。

  “二毛在里面嗎?”康志輝問道,并向車內張望。

  “沒有這個人。”車內的偵查員小心地應答,然后關上車窗從容離去。

  半夜12點多,康志輝終于停止瞎轉,拉上一個女人一起開房去了。

  “先拿下康志輝,進行突審。”指揮部當機立斷,偵查員立刻奔向康志輝所住的賓館。

  看到突然而至的民警,以為只是抓嫖娼的康志輝滿不在乎地說:“你們怎么把我抓的還得怎么把我送回來!”

  緊急突審后,情況終于清楚,康志輝當晚確實是在找一個外號二毛的朋友。

  一場虛驚。凌晨2點,各路警力立刻行動,將正在某賓館開房的康建國等4人和在支華、雄興煤礦值班的2人控制住。

  意外收獲

  抓捕結束,原本應該開始核實群眾對康建國等人銷毀盈利賬目,大股東吃小股東等問題的舉報。但是,一個意外卻出現(xiàn)了。

  曾紅輝當晚負責控制煤礦和搜查證據,他告訴記者,從兩個煤礦保險柜里搜出的賬本只記錄了4月份的賬目,前面的記錄都被撕掉了,只留下一個截至3月份的結余單,有著7個股東的簽名,剩下的都是假賬。假賬做的都是一整套一整套的,一共一麻袋,包括提煤單等各種單據,比真賬還全。在支華煤礦扣押的一份結算單上有一個賬務處理決定,7個人共同簽名,上面訂立了攻守同盟協(xié)議。大意是賬務處理收據只保留一套,供各部門檢查,剩下的都銷毀。如果有關部門查處,大家共同承擔責任,誰泄露出去誰負責。當場還扣押了800多萬元的現(xiàn)金。事后得知,據查,支華、雄興兩煤礦共銷毀的會計資料涉及金額2000多萬元,隱瞞收入達900萬元。此外,康建國等人涉嫌職務侵占私分煤礦利潤600多萬元,其中康建國個人得126萬元。2004年至2005年,康建國還與財務人員用煤礦公款送禮達10余萬元。

  “到這一步,案子已經夠大了,但是在康建國家里面的發(fā)現(xiàn)卻使得這個案件更具有典型意義。如果不是當晚的意外發(fā)現(xiàn),可能還真查不出這個案子竟涉及到官煤勾結,而且還是32個黨政干部入股。”曾紅輝說。

  在康建國家里,偵查員搜出了一個小本本,上面清楚地記載,某年某月某日,某單位某干部入股幾萬元,某年某月某日,某單位某干部支取分紅幾點幾萬元,上面落有大部分入股干部的簽名。

  婁底市紀委監(jiān)察室主任羅一鳴向記者介紹說,目前已初步查明,新化縣地礦局、煤炭局、安監(jiān)局、稅務局、總工會、溫塘鎮(zhèn)等單位的32名黨政干部在支華、雄興等煤礦參股,總金額為207.8萬元,其中副縣級干部2名、正科級干部7名。共分得紅利93.25萬元、收受紅包禮金30.79萬元。目前,除對涉案的4名正科級干部立案偵查外,對其他涉案干部的責任追究還在研究之中。

  這32名股東多數沒有用自己名字直接入股,入股的名字多用父母、老婆、孩子的代替,極少數用自己名字入股的干部在案件查出后也不承認是自己入股,而是推托是替朋友入股。當地的工商注冊登記無法查到這些企業(yè)股東的詳細狀況,但是他們在康建國那里領到紅利后的簽名卻無法將自己揩干凈。他們的股份都集中在康建國個人名下,并由康建國按照煤礦盈利情況,每年按比例給他們分紅。

  這些人的入股和分紅情況只由康建國自己掌握,其他股東多不清楚,發(fā)紅利只是康建國自己去發(fā)。

  這些股東真的拿錢入股了么?

  曾紅輝告訴記者,這些干部入股時多多少少都是拿了錢的,但是康建國嚴格控制著煤礦的股份,一個煤礦共460萬的股份,另一個煤礦共600萬的股份,能量大一點的人入股最多也只讓入5萬元,一般權力的人只能入2萬元。

  “我們扣押的借據有400多萬元,其中就包括這樣的借據,還有康建國的借據100多萬元。”曾紅輝說。

  目前,32個“特邀”股東獲得的紅利及紅包禮金已全部沒收,上繳財政,其股份統(tǒng)一委托,已協(xié)議轉讓108.5萬元。

  發(fā)財之路

  今年41歲的康建國在上個世紀80年代還只是村里一個小販,挑著擔子走村串戶兜售婦女內衣、襪子或綠豆冰棍,這個僅有初中文化的人是怎樣成為當地“名人”的呢?

  溫塘是全國百強重點采煤鄉(xiāng)鎮(zhèn)之一,支華村內煤炭儲量巨大。1993年,劉玉清等人自籌資金先后吸收村民股東183個,共吸納股金508449.16元創(chuàng)辦支華煤礦?到▏皇瞧渲械囊粋投資了5000元的小股東。

  因為企業(yè)改制資金只有鎮(zhèn)辦煤礦才能取得,為爭取一筆企業(yè)改制資金,支華煤礦不得不求到鎮(zhèn)政府。鎮(zhèn)政府投入一些礦車、鋼軌、防爆等生產設備,獲取該礦51%的股份,控制了煤礦人事權和經營權,但不到一年就虧損30多萬元,很快選擇退出。

  1998年7月底,溫塘鎮(zhèn)鎮(zhèn)長段某主持煤礦礦務會,任命支華村當時的村支書段國光為煤礦董事長,同時追加康建國等3人為新的董事,并決定煤礦發(fā)包。8月30日,和鎮(zhèn)上領導關系甚密的康建國以每年上交21萬元的承諾取得年利潤上百萬元的煤礦的承包權。

  2002年底,康建國中止承包,重組支華煤礦股份,吸納了支華村部分村民、社會人員及黨政干部股金604萬元,以合伙企業(yè)形式生產和經營。

  2003年7月19日,康建國召集200多名社會閑雜人員,手里提著馬刀、鳥銃、鐵棍和雙管獵槍等兇器圍住雄興煤礦,阻止他人進入,逼迫眾多股東在康早已準備好的承包協(xié)議上簽字。17名到場股東被迫在承包協(xié)議書上簽字。溫塘鎮(zhèn)幾名主要官員在現(xiàn)場對此視而不見,他們在協(xié)議書上簽字,以示見證。

  協(xié)議書上寫,康建國每年向煤礦原來的18個股東交納135萬元,但2003年和2004年,康建國未交承包款。

  就這樣,兩個煤礦相繼落入康建國的掌控中。

  支華、雄興兩個煤礦絕大部分股東是支華村民,他們的主要經濟來源就靠煤礦分紅。自從康建國強占兩家煤礦后,很多股東在這兩年之內均未領到分文紅利,有的股東甚至血本無歸,許多人被迫通過各種途徑開始對康建國的訴訟。同時,康建國卻在一群長期幫他打架的社會閑雜人員中選擇數十人安排進入礦井,組成當地最強大的“護礦隊”。

  上百名村民的聯(lián)名上訪材料中,歷數了幾年來被康建國和他的團隊打傷、砍傷的50多名村民,200多名被恐嚇和威脅的村民和股東。

  多年的上訪告狀卻沒有損傷康建國絲毫,康建國的勢力卻在這場博弈中不斷擴張。

  百萬營救

  曾紅輝告訴記者,康建國財路如此順暢得益于他拉關系的本事,得益于那些被他拉上關系的官員、干部的大力幫助,這些關系甚至到了康建國被市紀委“雙規(guī)”的時候還在發(fā)揮作用。“辦案過程中為康建國說情的電話幾乎把我們的手機打爆,我的一位從未聯(lián)系的小學同學這時候也找上門來為康建國說情。”

  一位辦案人員告訴記者,為了營救康建國,康建國的殘余勢力甚至建立了一個幾百萬元的營救基金,專門用于各種疏通和活動。

  雖為兩個煤礦的大老板,但是康建國并不管煤礦的生產和經營,他的主要任務就是到處“協(xié)調”,經常穿梭于新化、婁底、長沙,與職能部門的干部吃飯、拉關系。他在煤礦用于拉關系支出的錢無法具體統(tǒng)計,通過查獲的兩礦中的各種借條分析,康建國大概每個月用于拉關系的開支在10萬元,而條子上只寫有:領到X萬元,為煤礦辦事。

  在審理過程中,康建國吐露自己的“委屈”:之所以拉攏黨政干部入股,主要是為了兩個煤礦的生存,為了在上面好辦事,也為了給自己創(chuàng)造一個寬松的環(huán)境。

  創(chuàng)造“寬松環(huán)境”使康建國在新化很多官員的頭腦中打造了一個極佳的印象“他花錢豪爽、講義氣、一臉是笑”。調查材料顯示:僅2000年11月到2003年3月,康建國通過其中一個煤礦就送給相關部門人民幣共計55萬余元。

  這還不夠,他還要為自己的煤礦注入“紅色血液”,拉攏各級黨政干部入股煤礦。

  除了康建國主動邀請一些政府監(jiān)管部門的“能人”入股煤礦分紅外,一些 “位高權重”的黨政干部和國家公職人員也主動提出入股要求。據介紹,在康建國的兩個煤礦增資擴股時,新化縣原礦管局局長和礦管局資源股長利用職權要求每人入2萬元原始股,入股后2萬元馬上變成了4萬元。而原溫塘鎮(zhèn)一位黨委書記則要求為自己的親友入股31.5萬元。

  2002年康建國當上支華村黨支部副書記。后來,經溫塘鎮(zhèn)黨委、政府研究一致表決通過,報新化縣相關部門批準,康建國還做起了鎮(zhèn)安監(jiān)員,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jiān)督。

  利用“安監(jiān)員”這一得天獨厚的優(yōu)勢,在煤礦安全生產大檢查整頓期間,別的煤礦都奉命停產,唯獨康建國的煤礦照產不誤。

  2004年,康建國被評上省勞模,并獲得全國“五一”勞動獎章。

  在新化縣某部門的2004年康建國參評“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的多份推薦材料上甚至編造了這樣的詞語:“該同志任支華煤礦安全檢查員七年,該礦從未發(fā)生過大小安全事故;康建國有功于社會,有功于人民……”。

  而這些謊言的背后卻是:支華煤礦一直沒有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雄興礦連煤炭生產許可證都沒拿到。從2001至2004年,這兩個礦共發(fā)生6起安全生產事故,死亡7人。

  2005年,在支華、雄興兩礦入股7萬元的原溫塘鎮(zhèn)黨委書記康四清更進一步推薦康建國為“全國勞模”。

  憤怒的村民跑到省總工會告狀,省里將康建國的推薦材料打了回來,要求復議。復議中,市紀委對康建國實施“雙規(guī)”。

  曾紅輝介紹說,康建國以為自己做得天衣無縫,沒有想到會出事。畢竟搞了十幾年煤礦,都是這樣操作,和他煤礦有關的、有用的都拉上了關系。在與辦案人員對話過程中康建國的一句話令在場的人無不吃驚:“在拉攏官員的過程中,就沒有遇到不吃我這一套的。”

  大限前的霹靂

  “顯菩薩心腸,動霹靂手段。”這是2004年9月湖南婁底市委書記蔡力峰接受本刊記者采訪時總結治理“官煤勾結”的十字箴言。1年后的9月22日,是國務院發(fā)出的官煤撤股“最后通牒”的最后期限。婁底蔡力峰的行動震驚全國。

  撰稿/李澤旭(記者)

  記者:從您上任掀起治煤風暴到現(xiàn)在已經有兩年多了,這場風暴似乎越來越強勁了。

  蔡力峰:治理“官煤勾結”作為婁底市整治煤礦安全事故的重要手段之一,我們是從2003年下半年著手進行的。當時提出這一項任務也是婁底市委、市政府在深入調查研究分析了諸多案例,聽取了各個方面的意見之后,做出的重大決策。

  導致安全事故頻繁發(fā)生的原因有很多,從深層次分析,之所以在煤礦企業(yè)安全執(zhí)法嚴格不起來,落實不下去,很大程度上是涉煤領域中存在的不正之風,縱容、庇護和掩蓋了不利于安全生產的諸多問題。我們在整治當中發(fā)現(xiàn),凡是敢于鋌而走險,頂風作案的,大都是后面有一定的保護傘,有一定的權力基礎作支撐。一些已經和正在開采的礦山,礦主之所以敢于不嚴格執(zhí)行安全的法律法規(guī),我行我素,甚至不顧民工的人身安全,盲目組織生產,大都與一些黨政干部和實權部門的人員參與其中有關系。這就是婁底市之所以提出“官煤勾結”這個命題,同時把治理“官煤勾結”作為從根本上扭轉安全生產被動局面的根本措施。這條如果不抓住,整個安全生產的局面難以從根本上扭轉,煤礦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的貫徹實施就會大打折扣,同時也敗壞了黨和政府在群眾中的威望和形象,致使有令不行、有禁難止的反,F(xiàn)象有可能會長期存在。

  2003年上半年,蔡力峰調任婁底市委書記不久,漣源七一煤礦發(fā)生礦難,17人遇難,礦工聶清文留在安全帽內“骨肉親情難分舍”的遺言令蔡力峰落淚。他由此暗訪,掀起直指“官煤勾結”的治煤風暴。1993年到2002年,婁底平均21天發(fā)生一起3人以上的事故,2002年89起,2003年3起,2004年2起,2005年1起。

  記者:從數字上看,您的治煤風暴確實起到了實效。

  蔡力峰:“七一”礦難之后,婁底市委、市政府相繼出臺了一系列的政策、規(guī)定,就整治官煤勾結,解決涉煤領域里的腐敗現(xiàn)象盡了很大的努力,也收到了一定的效果。

  今年國務院針對治理官煤勾結的“特別規(guī)定”下達以后,更是給我們治理官煤勾結的這場斗爭提供了堅強有力的武器。

  婁底市在貫徹這一“特別規(guī)定”的過程中,我們提出要以特別的膽識、特別的措施、特別的行動來落實“特別規(guī)定”,以我們的特別來落實國家的“特別規(guī)定”。目前來看,這項工作做得還是不錯的,一批在礦山投資入股的干部按照中央的要求都紛紛退股,同時在此過程當中我們也發(fā)現(xiàn)和挖掘了像新化溫塘這樣的一些腐敗問題。使官煤勾結的現(xiàn)象得到了有效的遏制,解脫了一批干部和國家公職人員。同時對于煤礦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貫徹實施,對于各類煤礦的依法整治,對于有效防范和杜絕在執(zhí)法過程當中長期存在的松散等無序現(xiàn)象應該說都發(fā)揮了很重要的作用。目前為止,婁底今年煤礦安全生產的形勢較之往年還是有所好轉,雖然問題仍然存在,但是總體上講是在向好的方面轉化。

  “整個官煤勾結的治理,我認為不可能一蹴而就。落實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抓好涉煤領域的反腐敗斗爭,這可能是一項長期、艱巨而復雜的任務。不僅婁底如此,在別的地方可能也同樣存在這個問題。”婁底的治煤風暴日見成效,蔡力峰的思路也日漸明晰。

  記者:從2003年5月到現(xiàn)在,婁底市的治煤風暴中有95名因失職瀆職的黨政領導干部和國家公職人員受到查處,為什么還會出現(xiàn)涉及到32名黨政干部的官煤勾結這一大案,您的菩薩心腸與霹靂手段失靈了么?

  蔡力峰:這也正印證了我說的:這是一項長期、艱巨而復雜的任務。

  我認為主要是基于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一是,各級各類干部投資煤礦參股分紅的成因比較復雜。

  上個世紀八九十年代興辦鄉(xiāng)村集體企業(yè)過程當中,一些干部帶頭投資入股、興辦實業(yè)。當時的煤炭價格不是很好,煤礦開采效益差。在搞好地方經濟方面,他們起了帶頭作用,要客觀、理性地看待這段歷史。

  此外,有的干部投資煤礦是因為一段時期內政策界限不明確,當時的國家政策并沒有禁止。相當一批的干部希望通過投資煤礦能夠得到相應回報,增加自己的經濟收入。

  另外,煤礦開采黃金期到來后,極少數干部看到整個煤礦開采利潤豐厚,積極地利用自己的權力、職務影響,在煤礦參股,甚至入干股,把自己行使公權中所應該做的工作作為一種資本投入其中。這是典型的權錢交易。

  康建國跟干部結成的利益關系涉及黨政機關、執(zhí)法部門、公安部門、稅務機關,地礦部門、煤炭部門、監(jiān)管部門,可以說與整個煤礦生產資源密切相關的所有單位和部門,都有他的同盟者,都有他的保護傘,都有他的股東,這個問題就不能不引起我們深思。

  記者:康建國能“拉”來32名黨政干部入股,而且?guī)缀醣椴寂c煤相關的領域,您覺得這是特例么?

  蔡力峰:這不僅不是特例,而且還具有普遍意義。

  煤礦老板和國家公職人員這種利益聯(lián)結關系是根深蒂固的。干部通過參股得到比較豐厚的回報,老板通過吸納干部入股在許多方面都能得到國家公職人員的關照。

  煤礦老板擔心一旦這種利益聯(lián)結關系被破壞了,今后還會出現(xiàn)其他問題。

  參股煤礦巨大的經濟利益對少數干部來講是一種擋不住的誘惑。所以,有的干部心存僥幸,試圖能夠蒙混過關。

  你情我愿,他們都千方百計要使這種舊有格局能得到維系。

  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目前,官煤勾結問題還沒有從根本上、從制度設計上得到完全解決。煤礦老板千方百計、處心積慮地在黨政機關、執(zhí)法部門和一些有關單位尋找他的代理人、合作者,這個和現(xiàn)在煤礦申報、審批、監(jiān)管等各個環(huán)節(jié)存在的一些弊病是有關的。有些煤礦投資者為了更好地尋求辦事的通達和便利,總認為“朝中有人好辦事”。

  按照一般規(guī)律,只要是權力對于資源配置,對于利益關系調整還起作用,那么這種腐敗現(xiàn)象就是很難避免的。也就是說,只要這些誘惑存在,那么公權的變異和腐化就是難以避免的。目前,在國家“特別規(guī)定”下達以后,之所以進展沒有預期的那么順利,也是不難理解的。

  有人說,以前在婁底,辦齊煤礦開工的一套證照,“價格”是七八十萬,好一些的煤礦是100萬。有專門的中間人充當“代理”,在大量外地礦主進入投資的時候,只要把錢給到他們手中,“就可以辦妥一切”。

  記者:您所說的制度設計應當是怎樣的呢?

  蔡力峰:第一,要切實改革煤礦申報審批的有關制度設計。煤礦開采的審批要真正做到依法、依規(guī)、依程序,增加透明度。進一步規(guī)范工作環(huán)境和審批程序,從礦產開采權、經營權的轉讓,到煤礦開采技術條件的給定,以及礦產投資等各個方面都要進一步嚴格和規(guī)范。礦山的審批要堅持經營權、開采權公開掛牌轉讓,審批過程中的時間、過程也要有明確規(guī)定,盡可能規(guī)避人為因素可能帶來的問題。按制度、按程序辦事,人民群眾也就沒有意見,煤礦的投資者也沒有必要更多地去求助、借重于地方黨政干部、實權干部從中運作。

  第二,建立礦產投資者、參股者的社會公示制。煤礦作為國家的戰(zhàn)略資源總是要開采的,不能因為其中存在安全事故,存在官煤勾結的可能,我們就不開采了。為了防止官員參股,為了杜絕由此可能帶來的權力變異,權錢交易,礦產投資者和其他股東應向社會公布,包括參股的金額、股權構成等等。既可以使政府能夠了解礦山開采的種種構成,投資者的具體情況,也可以防范干部從中渾水摸魚。

  第三,高揚法律武器,堅持依法治礦。現(xiàn)在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已經不少了,問題就在于如何落實到位。執(zhí)法過程中非常重要一條就是,有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司法責任要明確,規(guī)范執(zhí)法行為,明確執(zhí)法任務,嚴格過錯追究。

  “不能因為會產生安全事故我們就因噎廢食,就不開采。因為對于一個產煤地區(qū)來說,煤炭產業(yè)的興衰,直接關系到我們經濟的發(fā)展,關系到地方財政收入,也關系到我們相當多的從業(yè)人員,特別是農民兄弟的生計。”

  記者:我們知道,婁底市共有410萬人口,全市很大一部分財政收入靠煤炭支撐,“治煤風暴”難免會影響到婁底的GDP吧?

  蔡力峰:煤礦安全生產與GDP并非魚與熊掌不可得兼。

  作為一個產煤大市,對于煤礦生產這一經濟支柱不能輕易丟開,一方面我們要高度重視煤礦的安全生產,另一方面也不能因噎廢食,不能因為煤礦生產存在安全事故就一律關閉。對于一些地方來說,煤礦的關閉不僅是斷了他們的財路,而且也是斷了一部分群眾的生路。

  我們要求的是如何堅持做到科學、理性、安全、有序地開采,確保煤礦經濟的健康、協(xié)調、可持續(xù)發(fā)展。在這方面,我們的具體做法是沒有簡單地一關了之。而是千方百計抓好整頓,千方百計改善安全設施條件,千方百計抓好安全法規(guī)的落實和員工素養(yǎng)的提高,確保下井員工的生命安全。

  煤礦作為高危產業(yè),一點事故不發(fā)生幾乎是不現(xiàn)實的。如何減少事故發(fā)生,防范一切可以防范的災難,我認為關鍵還在于人的素質,F(xiàn)在礦山的管理者、經營者到礦山技術人員和廣大礦工,普遍存在的問題就是文化素質和專業(yè)技術素養(yǎng)與安全生產的要求不相適應,這個問題已經非常緊迫。

  相當多的煤礦經營、管理者,不是不想搞好,而是缺乏這方面必備的管理知識和技術知識,尤其突出的是現(xiàn)在各級各類煤礦技術人員奇缺,地質、采礦工程技術人員寥寥無幾,真正出自科班的、年輕的技術人員更少,這應該引起高度警覺。

  煤礦的投資應當建立法人治理結構,投資者和經營者要分開。目前,煤礦的生產經營方面特別需要一支企業(yè)家隊伍,需要一批經營人才、管理人才。

  同時,廣大礦工來自農村的居多,個人文化水平不是很高,一部分人離開農村就投入煤礦開采,不具備這方面的經驗積累。如何千方百計提高下井工人的專業(yè)素養(yǎng),特別是增強必備的安全知識很重要。我們早就實施了下井礦工的上崗證,一部分企業(yè)執(zhí)行得比較好,但是也有一些形同虛設,需要今后在制度規(guī)定上進一步嚴格,而且要作為鐵的紀律和要求納入礦山投資者、經營者、管理者相應的職責范圍,使他們引起足夠重視。

  青年受礦工遺言震動自建年度礦難電子地圖

  “礦難地圖”的催生

  那一組組死亡通告,在他眼中從一幕幕痛心疾首的礦難場景,漸漸變成冰冷的、失去血色的蒼白數據。

  撰稿/楊艷萍(記者)

  一位軍事家曾經說過,“一個人死亡是一個悲劇,但一百萬人死亡只是一個統(tǒng)計數字。”這樣的話語適用于殘酷血腥的戰(zhàn)爭,也同樣適用于“坑殺”了成千上萬礦工生命的大小礦井。

  劉春杉是廣東省海洋局資源環(huán)境研究所的一名普通研究人員,他現(xiàn)在從事的工作與煤礦以及礦工的命運相去甚遠。7年前他在長春地質學院讀書時,所學專業(yè)是“資源環(huán)境區(qū)化與管理”,課程中涉及煤炭資源的內容,使他對這個行業(yè)有了初步的了解和興趣,并在工作多年之后,對于發(fā)生在這個行業(yè)的重大新聞,仍會不由自主地產生關注。

  在2003年4月之前,互聯(lián)網上隔三差五登出的礦難消息,已經無法再觸動劉春杉一向敏感的神經。曾經的悲痛和激憤,在時間的流逝和接連不斷的礦難面前,被銷磨得只剩下一聲長嘆。可是碰到同樣的消息,他還是會身不由己點開看一看。只是那一組組死亡通告,在他眼中從一幕幕痛心疾首的礦難場景,漸漸變成冰冷的、失去血色的蒼白數據。

  2003年4月16日,湖南漣源市七一煤礦發(fā)生透水事故,17名被困礦工全部遇難。這次礦難在事后一再被人們提及,也使劉春杉已經麻木的神經再次深受震動。一個重要原因,是遇難安監(jiān)員聶清文在礦難現(xiàn)場留下的一頂寫有遺言的安全帽。

  在漫長的等待救援的過程中,38歲的聶清文在地下150米深的巷道里,用粉筆在安全帽的里外寫下這些文字:“骨肉親情難分舍,欠我娘200元,我欠鄧曙華100元,龔澤民欠我50元,我在信用社給周吉生借1000元,王小文欠我1000元,礦里押金1650元,其他還有工資。蓮香(聶妻),帶好孩子,孝順父母,一定會有好報的,將我火葬。”

  堅硬的巖層阻擋了救援隊的掘進速度,96個小時后,聶清文和他的16名礦工兄弟相繼窒息死去。

  聶清文的臨終遺言,讓劉春杉在很長一段時間里坐臥不寧。他有過哀慟,有過憤怒,對聶清文的不幸產生了深切的同情。情緒的起落讓他的內心更為糾結和掙扎,他決定要為那些死于非命的礦工們做些什么。2004年6月,劉春杉做起了一個非營利性質的“中國電子地圖網”,基于這個平臺,當年11月4日,劉春杉推出了他的“年度礦難電子地圖”。

  人在廣州的劉春杉在接受本刊記者的電話采訪時說,新聞媒體關于煤礦礦難的報道太多太多,可報道的篇幅越來越小。無論是報紙電視,還是互聯(lián)網,大多數礦難的消息報過也就結束,時間一長沒有人會再記得。

  “曾經發(fā)生過的礦難和那些死去的礦工,我們不能輕易就忘記。我覺得,自己有責任用地圖的形式,把它們忠實地、連續(xù)性地記錄下來。”

  劉春杉最初的打算,是從2000年做起。由于資料有限,他的第一張“礦難地圖”,始于2004年,內容包括煤礦的名稱、礦難發(fā)生地、死亡人數和時間以及引發(fā)礦難的原因。

  劉春杉主要的信息來源是國家安監(jiān)局網站,每天上網,他都要到新華網、新浪網去查找最新的礦難消息。工作繁忙的時候,這項工作就由女朋友來接替。有時他也會在一些煤炭網站的論壇里,發(fā)現(xiàn)業(yè)內人士透露出來的媒體尚未公開報道的礦難。由于不能親自實地考證,這樣“道聽途說”的消息他寧愿放棄。

  除了幾個要好的朋友和網友,很少有人知道劉春杉在做網站,包括他在單位的同事。制作礦難電子地圖,是一個心靈倍感壓抑的痛苦過程。讓劉春杉沒想到的是,國內煤炭行業(yè)發(fā)生礦難竟是如此頻繁,有時一天里在不同省區(qū)會同時發(fā)生數起,去年和今年的10月份,接連發(fā)生多起大型、特大型礦難。

  安監(jiān)局網站的首頁上,來自各地的礦難消息源源不斷地向上“滾動”,它們曾讓劉春杉感到震撼和痛惜,在今天,他感受更多的是一種責任,一個記錄者對死難礦工們無言的承諾。“只要礦難還在發(fā)生,我的記錄就不會終止,直到在我們這塊土地上礦難徹底消失。”劉春杉回答。

  惡性礦難因與果

  礦工受教育程度低下,缺乏基本生活技能,他們來自農村,失業(yè)后沒有絲毫社會保障。對他們來說,失業(yè)就意味著淪為徹底的赤貧。

  撰稿/楊艷萍(記者)

  讓礦難徹底消失,劉春杉的愿望是美好的,可現(xiàn)實又總是那樣粗礪和猙獰。2005年11月27日,黑龍江省龍煤集團七臺河分公司東風煤礦發(fā)生特別重大爆炸事故,造成169名礦工死亡和2名礦工失蹤。這是迄今為止年內發(fā)生的第三起死亡人數過百的特大礦難,排名第一的是2005年2月14日發(fā)生的遼寧阜新孫家灣煤礦礦難,死亡214人;第三是2005年8月7日廣東興寧大興煤礦透水礦難,死亡123人,東風煤礦目前暫列第二。

  這是一家年生產能力高達50萬噸、連續(xù)3年被黑龍江省評為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明星礦”的國有大礦。礦難發(fā)生后,親臨現(xiàn)場的國家安監(jiān)總局局長李毅中詢問該礦礦長馬金生和姜姓總工:“你們知道《緊急通知》和《特別規(guī)定》嗎?”二人一臉茫然。李毅中提高聲調,再次問:“你們到底知不知道這兩個文件?”二人低下了頭。李毅中大怒:“你們連民營小煤窯主都不如!”

  李毅中所言的《緊急通知》和《特別規(guī)定》,是指9月3日出臺的《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guī)定》和8月22日頒布的《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堅決整頓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和非法煤礦的緊急通知》,兩個政令的核心指向,均為針對近期煤礦企業(yè)暴露出來的安全問題,進行全面徹底的清理整頓。2005年以來,強化煤礦安全的政令頻出。政府遏制礦難、治理煤礦安全隱患的決心和力度在不斷加大,但是從治理的效果來看,礦難頻發(fā)的問題并沒有明顯的改觀。

  站著干,死掉算

  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追逐暴利的煤炭領域已成為一大弊端,也是引發(fā)礦難的一個直接起因。國家安監(jiān)總局安全生產專家、中國地質大學安全教研室主任趙勝云教授告訴記者。1949年之后的50多年中,上屆和本屆政府對煤炭行業(yè)的安全問題最為關注,相關批示也是最多的。公開與不公開的文件加起來有幾十萬字。針對煤炭行業(yè)的立法、管理和技術規(guī)范都在日臻完善。

  “應該說,政府該做的它已經都做到了。”為什么在公眾看來礦難頻發(fā)的問題并沒有出現(xiàn)好轉?從具體數字來看,目前的礦難發(fā)生次數已經呈下降趨勢,只是由于媒體對行業(yè)安全問題的報道,不再像以往受到諸多限制,公眾在感覺上就以為“礦難越來越多”。這是長期以來對礦難不報、瞞報留下的后遺癥。

  趙勝云對記者說,其實在上個世紀的后50年時間里,中國曾經出現(xiàn)過4次礦難高峰,每個高峰期的平均死亡人數都要高于現(xiàn)在。1993年之前,國內幾乎看不到關于安全事故的報道,所有的安全事故只是根據行業(yè)和官階進行“內部傳達”。數十年間只有兩起重大安全事故被公之于世,其一是“渤海二號”事故,其二是“桂林空難”。

  1979年11月25日,石油部海洋石油勘探局渤海2號鉆井船在遷往新井位的拖航中翻沉,造成72人死亡和3700多萬元財產損失,當時的石油工業(yè)部部長、國務院副總理康世恩同志主動接受責任追究,被國務院給予記大過處分;1992年11月24日,一架由廣州飛往桂林的南方航空公司波音737飛機撞山失事,機上的133名乘客和8名機組人員,全部遇難。

  從統(tǒng)計數字來看,在前4個高峰期,煤炭行業(yè)的重大惡性事故和死亡人數都比現(xiàn)在更多。有時每百萬噸的死亡人數甚至超過20人!2005年11月中國最新公布的百萬噸煤死亡率是2.912,其中鄉(xiāng)鎮(zhèn)煤礦為6.556,地方煤礦為2.054,國有重點煤礦為0.840。“開煤礦死人的風險總是存在,如果10年內達到百萬噸死1人,這還是可以接受的。”

  趙勝云說,上世紀50年代末60年代初,是中國礦難的第一個高峰。當時中國處于大躍進時期,“左傾”冒進思想蔓延到各個領域。經濟的發(fā)展不是遵循市場規(guī)則和嚴謹的科學態(tài)度,崇尚的是革命的浪漫主意。

  “那時候,各行各業(yè)風行的口號是‘一不怕苦,二不怕死’,是‘站著干,死掉算’,是‘革命加拼命’。”

  第二個高峰是在“文革”之后開始恢復生產的70年代初;第三個高峰是70年代末中國開始了歷史性的大變革,實行改革開放;第四個高峰是90年代中期,中國經濟進入起飛階段。趙勝云說,目前是否已進入第五個礦難高發(fā)期,學界和行業(yè)內部還沒有明確的定論。

  “根據我們的調查,幾乎每一次大礦難都是人為的責任事故。事關煤礦礦主,也牽涉到不少地方官員。”趙勝云說,現(xiàn)在大多數煤炭企業(yè)管理水平落后,但是按照現(xiàn)有的技術水準,一些安全問題還是可以得到解決的。比如瓦斯爆炸、煤和瓦斯突出、透水等,是可以通過事先預防措施到位來避免的,這些問題在事發(fā)前并不是無跡可尋,很多是可以檢測到的。

  根據國家有關部門的統(tǒng)計,由于1997年-2001年期間中國煤炭行業(yè)出現(xiàn)大面積虧損,企業(yè)用于技術改造和安全的投入大大縮減,有專家估計,國家重點煤礦的安全欠賬已經高達500億人民幣。

  幾年前煤炭行業(yè)的全面萎縮,專業(yè)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培養(yǎng)出現(xiàn)停滯,不少高校取消了與煤炭相關的專業(yè),原有的技術人才也逐漸流失。國家安監(jiān)局局長李毅中曾經痛心地說:“煤礦再招不到大學生,將面臨滅頂之災。”

  作為一個特殊的高危行業(yè),一座煤礦的管理和運營,需要豐富的專業(yè)管理經驗和專業(yè)技術知識。然而現(xiàn)在隨處可見的是,一個偏遠的山區(qū)煤礦,礦主是來自浙江的投資者,他過去從事的營生是制作皮鞋,對煤炭行業(yè)的了解可能僅僅限于“把煤從地底下挖出來就能一本萬利”。對一座煤礦的運營規(guī)律和安全知識很可能一無所知。

  現(xiàn)在大部分煤礦都配有專職安檢人員,遺憾的是有些安檢員連基本的安全常識都不具備。在已有的礦難中可以找到不少類似的案例,都是安檢員疏忽或根本不懂生產安全常識而引發(fā)了災難。一家煤礦在發(fā)生瓦斯爆炸前,報警器鳴響數遍,安監(jiān)員竟然以為是設備出現(xiàn)了什么故障,一場悲劇就這樣貽笑大方地發(fā)生了。

  礦工之痛

  礦主甚至監(jiān)管人員缺乏煤炭企業(yè)的管理經驗和專業(yè)知識,在一些偏遠地區(qū)的中小煤礦相當普遍。山西和陜西的小礦主中不少是文盲或者半文盲。同一時期大量來自貧困山區(qū)的農民工加入采煤大軍。由農民工為主力構成的礦工隊伍,文化水平低,防范意識差,礦主為了最大限度追逐利益,又很少對其進行安全培訓,甚至強迫無證工人上崗操作,導致工人操作失誤引發(fā)礦難。

  極度缺乏安全意識的礦工,對性命交關的安全防范也表現(xiàn)得相當漠然。為防止瓦斯爆炸,“井下不許吸煙”是一條最基本的規(guī)則,大多數煤礦還相應制定了懲罰措施,可是僅此一點礦工們就很難做到。負責督察的安檢人員在井下還是常?吹讲幻鱽砺返臒燁^。

  今年上半年,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條例,趙勝云曾到新疆阜康神龍煤礦進行安全評估,這是一口瓦斯?jié)舛冉洺3霈F(xiàn)異常的礦井,煤礦配備了全套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但是評估一結束,為了繼續(xù)超能力生產,系統(tǒng)很快就被礦方棄置不用。趙勝云離開這家煤礦沒多久,一場新疆歷史上最大的煤礦安全事故在這里爆發(fā),由于發(fā)生瓦斯爆炸,83名礦工遇難身亡。

  在今天煤炭價格大漲的市場環(huán)境下,山西的國有大礦,操作面上的礦工平均年收入在1.7萬-1.8萬元左右,一些村鎮(zhèn)小礦,礦工的年收入也接近1.5萬。相對于在井下時刻面臨的生命危險,這樣的收入顯然不成比例?墒菑穆浜蟮貐^(qū)流向煤礦的農民工,依然多如過江之鯽。

  據專家估計,目前我國失地農民超過2000萬人,如果加上因農村超生等原因沒有分到土地的“黑戶口”勞動力,則失地農民更多。工業(yè)化和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加速了農民隱性失業(yè)和顯性實業(yè)的數量。根據華盛頓國際經濟研究所的測算,中國加入世貿組織以后,隨著關稅削減和農產品進口的放開,將直接導致1100萬農民失業(yè)。

  “那些從四川、貴州山區(qū)里跑出來挖煤的礦工,他們過去見過錢嗎?他們知道錢是什么樣嗎?現(xiàn)在礦山的勞動力基本上供過于求,工作機會有限,很多礦工最擔心的不是瓦斯爆炸,而是下崗后的衣食無著。”一位業(yè)內人士無奈地對記者說,礦工受教育程度低下,缺乏基本生活技能,他們來自農村,失業(yè)后沒有絲毫社會保障。對他們來說,失業(yè)就意味著淪為徹底的赤貧。在生存面前,礦工沒有更多的選擇。

  在國家安監(jiān)局的網站上,記者看到這樣一個故事。廣東省一個礦工因為煤礦整頓賦閑在家。他有一兒一女,一個上初中一個讀小學,父親幾年前患病去世,留下一筆債務,60多歲的母親因為長年勞累落下一身病痛,基本失去勞動能力。

  他的妻子不堪生活壓力,幾年前借口出外打工卻走上賣淫色騙的犯罪道路,現(xiàn)在監(jiān)獄服刑。全家的生活重擔就落在他一個人身上,靠他在煤礦挖煤和平時種地維持,而最令他難堪的是妻子的賣淫色騙犯罪,使他在村子里沒法抬頭做人。

  初中的女兒學習不錯,要不是靠親朋的一點資助,肯定輟學了,不過讀完初中女兒肯定得出去打工了,因為他根本就無能力負擔。背負來自生活和社會的壓力,他感覺生不如死,甚至想到過自殺,只是扔不下幼小的孩子和年邁的母親。

  有人跟他談及煤礦安全的話題,他竟苦笑一聲:“怎么我就遇不上礦難呢!”他說,如果他礦難而死,別說賠二十萬,就是賠個十萬八萬,他的孩子就能繼續(xù)上學,年邁多病的母親就能上醫(yī)院看看病。他說他不懂礦井的安全知識,也不想去學習它,他也不關心礦上安不安全,他只關心每天能挖多少煤。

  處在利益驅使下幾近瘋狂的礦主面前,置身于金錢遮蔽下巨大的安全隱患之中,礦工的權益又由誰能給予保障?有人說,國內煤礦安全問題的實質,是礦工沒有組建起工會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根據1996年12月1日正式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中相關規(guī)定,礦山企業(yè)工會應當依法維護職工生產安全的合法權益,組織職工對礦山安全工作進行監(jiān)督。事實上在今天的國有大型煤礦企業(yè)里,工會組織僅僅是一個行政部門,其負責人員、工作人員直接由企業(yè)管理層任命,只能對企業(yè)領導人負責,不可能對職工負責,當企業(yè)和工人產生利益沖突時,要它站在礦工立場實在勉為其難。國有大礦尚且如此,遑論私有小煤礦。

  鋌而走險的資本

  一面是在煤炭暴利面前窮兇極惡的礦主,另一面是流動性大、文化素質低下甚至漠視生命的礦工群體,兩者結合的煤礦,存在安全隱患就不難想見。

  人們普遍認為小煤礦的無序開采,是造成今天礦難頻發(fā)的罪魁禍首。由于過去小煤礦市場準入低,高峰期全國曾有3.8萬口小煤井,經過整頓目前小煤井有2.33萬多座,總產量占全國煤產量的1/3,死亡人數卻占到了2/3,相當比例的小煤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因此采取強硬手段關停小煤礦,成為近期煤炭職能部門的一項首要工作。

  記者在山西大同采訪時,恰逢當地關閉小煤礦進入關鍵階段。一個當地煤礦企業(yè)的干部告訴記者,按照省政府布置的任務,大同一地就要關掉30%的小煤礦,同樣的任務指標,已經一層層下發(fā)到縣、鎮(zhèn)、村。假如一個縣有10口小煤井,縣里組織有關人員根據已經設計好的評估標準給每口礦井進行打分,分數最低的3口井自然出局然后被關閉。

  “這樣硬性按比例關閉,放在全省來看,對不少礦主實在有失公允。我這個縣評估下來排在最后的煤井,放到另一個縣可能就是最好的,關鍵是看你所在的縣礦井多還是少,礦井越多,你存活的幾率就高。現(xiàn)在最讓小礦主們頭疼的是如何能把名次向前排。”

  在這位業(yè)內人士看來,山西關閉小煤井,首當其沖的就是溫州人。“溫州人來開煤井,賠得多,掙得少。他們資金多,腦子活,可是缺少煤炭行業(yè)的專業(yè)知識和人脈關系。想開礦,先得把各種社會關系擺擺平,有錢好辦事,這在全國都一樣,可是這樣一來成本就上去了。再說買煤井,外地人拿到手的多是地質條件差、煤質差、開采難度大的礦,F(xiàn)在煤價這么高,好的誰會賣給他?地方政策一調整,年產9萬噸以下的都要關閉,關他們的機會就比關別人高,到底他們還是外鄉(xiāng)人。這一輪清理整頓下來,炒煤的溫州人就算沒有全軍覆沒,也給滅了個七七八八。”

  小煤井事故頻發(fā)是不爭的事實,但是這樣大面積硬性關閉是否就能一勞永逸地解決礦難問題?這在不少業(yè)內人士看來也未必見得。當地人把這種處理問題的方式叫做“一人得病全家吃藥”。往往是臨汾一個煤礦出事故,大同、呂梁都要跟著長時間停產整頓。

  “這種一刀切的方式,說輕了是有關部門執(zhí)政能力太弱,說重了就是一些領導為保烏紗不惜矯枉過正。不少被關煤礦是經過評估拿到安全許可證的,現(xiàn)在上面說關就關,那么,究竟你給做的評估是假的,還是給發(fā)的證是假的?”

  一位業(yè)內人士說,“投資是要講回報的,你可以到下面地、縣煤礦打聽一下,一年中要接到多少張停產通知,有的地方一年能連續(xù)生產6個月的煤礦都很少見,F(xiàn)在煤炭形勢這么好,不讓采必然造成偷采,偷采必然造成濫采,濫采必然造成事故的頻發(fā)。最終造成群眾對抗,政府妥協(xié),到頭來,煤礦照開,事故依舊,形成惡性循環(huán)。每次整頓,用官場的話說都成了走過場,一陣風過后一切又死灰復燃。”

  煤礦停產,銷售收入銳減,而礦井的日常維護如通風、排水等卻不能停,這樣勢必加大噸煤成本,造成煤炭企業(yè)利潤的損失。同時,由于煤礦大都按噸煤支付采煤工人的工資,停產整頓必然威脅工人的切身利益,引發(fā)社會不安定因素。

  廣東全省煤礦停產整頓以后,不僅導致數以萬計的煤礦工人失業(yè),還使不少煤礦投資者血本無歸。最近,廣東因煤礦停產整頓,引發(fā)多起集體上訪事件。

  停產還使煤炭企業(yè)在購銷合同中承擔違約的法律責任,其危害性不言而喻。當前,我國北方進入冬季采暖期,全社會對煤炭的需求隨之進入高峰期。業(yè)內人士估計,全國7000余家煤礦此時同時停產整頓,以每個煤礦平均月產5000噸計,停產將使煤炭月產量減少3500萬噸,約占我國煤炭月總產量的五分之一。如此大面積停產整頓勢必加劇煤炭供需矛盾,最終影響國家的經濟發(fā)展和人民的正常生活。

  這位人士對記者說,治理煤礦的無序開采,符合國家的能源戰(zhàn)略,對抑止礦難頻發(fā)也有積極的效果。作為國家戰(zhàn)略,它考慮得更為宏觀,更為長遠,但是具體到企業(yè),就關系到千家萬戶甚至某一個人的生存問題。在政策的設計和執(zhí)行過程中,能否更合理更科學,不能為了解決某一個問題,引發(fā)一連串的社會矛盾。況且經過這兩年的治理整頓,小煤礦已經減少了3/4可是礦難的發(fā)生率又降低了多少呢?

  國家安監(jiān)總局局長李毅中日前表示,近期礦難呈現(xiàn)兩大明顯特征,第一是處在全國性能源緊缺和煤炭價格快速上漲的大背景下;第二是礦難發(fā)生的主體由原來的鄉(xiāng)鎮(zhèn)小煤礦轉變?yōu)閲写竺旱V。從2004年10月以來,河南的大平煤礦、陜西的銅川、遼寧的阜新、黑龍江七臺河等,開始涉及到百萬噸級的國有大煤礦。李毅中深為憂慮地說,“這是一個很不好的信號,說明事故在發(fā)展,在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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