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煤礦工人有一幅對聯(lián):“上層吃下層,一層吃一層,吃到最低層;下層哄上層,一層哄一層,哄到最高層!备G里的工人怎樣“哄”上層,不得而知。其實他們怎能“哄”得了上層?相傳乾隆下江南曾駐蹕于劉綸家,這位文淵閣大學士用家常菜菠菜炒豆腐招待,乾隆吃了贊不絕口,笑問菜名。劉綸出口成章說:“金鑲白玉板,紅嘴綠鸚哥。”這是討皇帝喜歡,只有“長媽媽”才會認為是“哄”皇帝呢!當今“吃”礦工的人不知比皇帝精明多少,以在中央禁令中仍瘋狂開采的小煤窯為例,少年礦工在窯下挖5小時,掙10元錢,地上老板賣一噸煤凈掙20元,挖煤有定時,出煤有定量,礦工能“哄”得了誰?
要說“哄”,也是在礦工的“上層”們之間進行哩。據(jù)不得不編織保護網(wǎng)的老板自白,煤礦掙了錢,各路神仙就來討“供”。僅他敬奉過的就有國稅、地稅、土地、環(huán)保、工商、公安、勞動等二十多個部門中的“神仙”。他們收費時開票多收,不開票少收,老板當然選擇不要發(fā)票。所以老板氣憤地說:“鬼才知道那些錢最后進了誰的口袋!”
試問70個死魂靈:真的知道錢進了誰的口袋嗎?鬼不知道人知道,只不過一層一層知而不查,查而不說,說而不懲,懲而不嚴罷了。于是法令成空文,窯下礦工成黑炭,窯上老板富成地行仙。這不是臆測,有事實為證。
沁水縣一煤礦瓦斯爆炸死14人,記者正巧在事故現(xiàn)場,“在井口旁,沁水縣公安局趙留柱副局長告訴記者,事故發(fā)生時井下有17人,除有4人死亡外,其余的全被搶救出來了,并說尸體檢驗就要開始”。記者守在坑口,尸體不敢出井,直到凌晨“2時05分,公安局一個姓杜的法醫(yī)突然說上級有令,不驗尸了”!捌溟g,自稱姓王的一中年男子向與記者同行的一個新聞同仁提出愿以4萬元的條件讓記者離開現(xiàn)場”(均見11月19日《山西晚報》)。國家規(guī)定,死10人以上為特大事故。記者離開現(xiàn)場就可掙4萬元,“哄”過特大事故要多少錢呢?
11月19日,針對連續(xù)發(fā)生4起煤礦特大事故,省政府于會后發(fā)出“緊急通知”,再令全省鄉(xiāng)鎮(zhèn)煤礦停產(chǎn)整頓大檢查。可是在11月14日剛剛發(fā)生過路家村煤礦瓦斯爆炸死11人的盂縣,秋子峪村的3座小煤窯,只關了一座鄉(xiāng)辦的,一座縣辦的日夜趕產(chǎn),另一座鄉(xiāng)辦的玉西煤窯卻白天停黑夜開,燈火通明。新村長帶領村民多次要求依法關停,被拒。多次向縣煤管局反映,煤管局一位領導“哄”村民說:“他們不是在采煤,而是在停產(chǎn)整頓,搞坑下工程呢!”20日,《山西晚報》記者冒險夜探,看到滿載黑金的小礦車不時地隆隆開出……把抗令挖煤,巧稱“地下工程”,投資這“改名工程”需多少錢呢?
秋子峪幸運,瓦斯未怒,而中陽縣喬家溝的縣營煤礦卻倒霉,11月22日遭瓦斯襲擊,28人脫險,26人被困井下,生死不明,兇多吉少。
中央和省的法令竟不行于縣鄉(xiāng),何人這樣大膽抗令?為何這樣大膽?趙廷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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