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份,全國工業(yè)增加值增長速度為16.3%。其中,輕工業(yè)增長14.0%,重工業(yè)增長17.3%。
一、用電市場情況
1-4月份,全國全社會用電量10997.65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2.71%。第一產業(yè)用電量239.82億千瓦時,同比增長8.11%;第二產業(yè)用電量8316.16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1.61%;第三產業(yè)用電量1109.95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4.24%;城鄉(xiāng)居民生活用電量1331.71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9.67%。
1-4月份,全國工業(yè)用電量為8207.96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1.56%;輕、重工業(yè)用電量同比增長分別為6.94%和12.61%。
從各區(qū)域的用電量增長情況來看,用電量同比增長超過全國平均水平(12.71%)的省份依次為:內蒙古(22.77%)、廣西(22.58%)、新疆(19.50%)、安徽(18.74%)、河南(18.07%)、甘肅(16.91%)、青海(16.13%)、福建(14.58%)、湖北(14.27%)、河北(13.84%)、山東(13.81%)、江蘇(13.33%)、重慶(13.10%)、浙江(12.98%)、吉林(12.98%)。
二、發(fā)電生產情況
1-4月份,全國規(guī)模以上電廠發(fā)電量10909.76億千瓦時(見備注),比去年同期增長14.1%。其中,水電1125.13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6.5%;火電9498.10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3.0%;核電223.77億千瓦時,同比增長40.7%。全國主要電網統(tǒng)調發(fā)電量9474.98億千瓦時,最高發(fā)電負荷合計44432萬千瓦,與去年同期相比分別增長15.09%、18.16%。
1-4月份,全國6000千瓦及以上發(fā)電生產設備容量70034萬千瓦,同比增長14.8%。其中,水電12635萬千瓦,同比增長17.2%;火電55886萬千瓦,同比增長13.8%;核電885萬千瓦,同比增長29.2%。
三、供電與銷售情況
1-4月份,全國電網供電量9528.90億千瓦時,售電量9031.34億千瓦時,分別比去年同期增長14.74%和14.94%。全國主要電網統(tǒng)調用電量9473.37億千瓦時,最高用電負荷43595萬千瓦,與去年同期相比分別增長15.10%、17.41%。
四、全國跨區(qū)域送電及進出口電量情況
1-4月全國跨區(qū)送電224.71億千瓦時;進出口電量63.20億千瓦時,其中進口電量16.14億千瓦時,出口電量47.06億千瓦時。
1-4月,華北送華東49.52億千瓦時,同比增長39.26%;東北送華北21.60億千瓦時,同比增長474.46%;華東送華中12.33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20.43%;華中送華東51.08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9.96%,其中葛南直流26.13億千瓦時,同比增長64.51%,龍政直流10.42億千瓦時,同比下降47.72%,宜華直流14.53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14.57%;華中送南方31.01億千瓦時,同比下降24.85%;西北通過靈寶變電站送華中9.89億千瓦時,同比增長7.64%。
1-4月份,南方電網的西電送廣東159.05億千瓦時,同比增長9.11%;西電送廣西29.12億千瓦時,同比增長42.46%。
1-4月份,廣東購香港15.95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0.40%;廣東送香港29.86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5.03%;廣東送澳門6.65億千瓦時,同比增長91.44%;云南送越南10.17億千瓦時,同比增長97.33%;廣西送越南0.37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4.53%。
五、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完成情況
1-4月份,全國發(fā)電設備累計平均利用小時為1560小時,比去年同期降低27小時。其中,水電設備平均利用小時為841小時,比去年同期增長20小時;火電設備平均利用小時為1711小時,比去年同期降低35小時。火電設備平均利用小時高于全國平均水平的省份依次為寧夏、甘肅、吉林、遼寧、青海、山西、陜西、天津、安徽、河北、北京、福建、新疆。
1-4月份,全國供電煤耗率為347克/千瓦時,比去年同期下降7克/千瓦時。全國發(fā)電廠累計廠用電率6.01%,其中水電0.50%,火電6.51%。線路損失率5.22%,比上年同期下降0.17個百分點。
六、電力建設情況
1-4月份,全國電源基本建設完成投資764.32億元,新增生產能力(正式投產)1917.42萬千瓦。其中水電367.08萬千瓦,火電1447.51萬千瓦,風電92.93萬千瓦。電網基本建設完成投資552.90億元,電網建設新增220千伏及以上變電容量3137萬千伏安、線路長度4908公里。
備注:1、發(fā)電量數(shù)據采用國家統(tǒng)計局規(guī)模以上電廠統(tǒng)計數(shù)據,與全社會用電量統(tǒng)計口徑不一致;
2、發(fā)電(不含發(fā)電量)統(tǒng)計口徑為6000千瓦及以上電廠。